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推荐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
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企业具备承担国家、省创新基金项目的基本要求。
2、推荐程序: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现场调查;推荐上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推荐时限:30个工作日
5、推荐依据:国办发【1999】67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承办科室:工业科 负责人: 张玉田 联系电话:82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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