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1、推荐、审核条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适应的工作经验与
业绩证明;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计划申报有关要求。
2、推荐、审核程序:发布通知;受理申请;专家评审;推荐上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推荐、审核时限:30个工作日
5、推荐、审核依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承办科室:发展计划科 、工业科、 农社科
负责人:崔文健、张玉田、姜孟东
联系电话: 8233894,8233820,823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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