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科技局:
我市2006年度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文件规定已进入监理期,为做好项目的监理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监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主管部门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的要求,组织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监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监理,其中包括:项目资金是否单独列帐、单独核算;是否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会制度进行支出;配套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等。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监理工作。今年项目的监理实行网上监理,科技部启用了监理验收系统,客户端位于科技部网站“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栏目(
http://program.most.gov.cn/),打开栏目后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用户名与密码必须同申报项目时所用的一致。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2008年2月1日前完成网上监理的填报上传(包括相关附件)工作(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关闭)。各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须通过系统在线打印)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工作年度总结报告》(3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4份),于2008年2月2日前送市科技局农社科,附电子版(包括相关附件)。
联 系 人:潍坊市科技局农社科 杜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