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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6-10 15:15:28 来源:高新科 阅读: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今年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经认定的产品列入《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省级自主创新产品。为认真组织好2010年度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一)行文推荐。为确保入选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要对辖区内企业研究开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进行筛选,严格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规范地开展产品推荐工作。对拟推荐上报的产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靠。两部门联合行文将推荐意见及汇总表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
    (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统一填写《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准备相关附件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2、附件材料目录;
    3、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4、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书。包括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等。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5、市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产品采用标准证明。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获得科技奖励证明、科技成果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环保达标证明、获得国家或省级部门立项支持的证明、生产规模、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主要用户报告等有效证明。
    材料用A4纸打印,加封面,简装成册,一式七份。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企业要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按财经法规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doc

2009年度潍坊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汇总表(样表).doc

新闻共 1808 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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