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和《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今年农社领域农社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属于我国重点发展的生物技术、中药现代化、节能减排、农业良种、创新药物等高新技术领域或我省(市)具有优势的传统产业,符合工程中心总体建设规划和布局原则。 (二)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技术、学术水平在省(市)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研究、开发、设计基础及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工程技术人员占工程中心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 (四)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并能面向全社会提供产品检测、标准制定、成果推广、质量监督及技术信息等服务。 (五)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六)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七)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组建工程中心。 二、工程中心的设立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工程中心,已经建立工程中心的领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工程中心。 三、申报省级工程中心,申报单位须填报《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附中心章程等其它相关材料,市科技局将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市级工程中心,申报单位须填报《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附中心章程等其它相关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省级申请报告及附件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市级申请报告及附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7月9日前报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电话:8236822 邮 箱:wfnsk@163.com 附件:1、 省工程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空表).doc 2、 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空表).doc 潍坊市科技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新闻共 2610 字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