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发明创造,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潍坊高新区出台新政,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工程技术人员开展自主创新。 高新区鼓励企业,规定凡是列入省、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的项目,给予5万元以上资金支持。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补助;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加快引进创新载体,鼓励在高新区内创办高技术研发机构。奖励世界500强公司、世界著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等在高新区独立创办高技术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补助;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等在高新区建立的,给予100万元的补助;省级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补助。上述有关机构与区内企事业单位联合创办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助。鼓励产学研联合创新。鼓励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新闻共 606 字节 |